2日銷案開庭追債決申將於請撤林裁王健永輝9月

  來源:新黃河

  天眼查司法案件信息顯示,永辉月日近日,追债原告大連禦錦貿易有限公司與被告大連一方集團有限公司、王健孫喜雙、林裁永輝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决申将于王健林新增一則開庭公告,请撤涉及申請撤銷仲裁裁決案件,销案該案件將於9月2日在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开庭

  據媒體報道,永辉月日此前,追债永輝超市公告稱,王健其與大連禦錦貿易有限公司、林裁王健林、决申将于孫喜雙、请撤大連一方集團有限公司之間的销案仲裁裁決已經生效,其已向法院申請執行,涉案金額為剩餘股份轉讓價款36.39億元,以及違約金、律師費、仲裁費等費用。

  此前據澎湃新聞:4月14日,永輝超市(601933.SH)發布關於涉及仲裁結果的公告。

  根據公告內容,永輝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近日收到上海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上海國際仲裁中心)(以下簡稱“上國仲”)送達的《裁決書(上國仲(2024)第3170號)》。申請人為永輝超市股份有限公司。第一被申請人為大連禦錦貿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大連禦錦”),第二被申請人為王健林,第三被申請人為孫喜雙,第四被申請人為大連一方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一方集團”)。

 王健林、孫喜雙 資料圖王健林、孫喜雙 資料圖

  這起仲裁案的核心,源於一場涉及萬達商管的股權交易。

  2023年12月8日,公司與大連禦錦簽訂《永輝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與大連禦錦貿易有限公司關於大連萬達商業管理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轉讓協議》,公司向大連禦錦出售所持有的388699998股大連萬達商業管理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萬達商管”)股份(對應萬達商管於2023年8月25日增資擴股前公司的64783333股持股)。標的股份對應的股份轉讓價款約為45.3億元,由大連禦錦分八期支付。

  值得注意的是,大連禦錦並非獨立主體,其背後與萬達係有著深度關聯。

  根據企查查披露的信息顯示,大連禦錦貿易有限公司成立於2023年11月30日,注冊資本50萬元,其唯一股東為北京一方明實信息技術有限公司,而後者由一方集團100%持股。一方集團的實際控製人孫喜雙,更是王健林多年的核心好友與重要合作夥伴,兩人在地產、文旅等多個領域有著長期深度合作。

  隨著交易推進,雙方於2024年7月26日簽訂補充協議,對剩餘款項支付事宜作出進一步約定。

  2024年7月26日,永輝超市與大連禦錦、王健林、孫喜雙、一方集團經友好協商,簽訂《永輝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與大連禦錦貿易有限公司、王健林、孫喜雙、大連一方集團有限公司關於大連萬達商業管理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轉讓協議之補充協議》(以下簡稱“《補充協議》”)。

  根據《補充協議》第1.1 條的約定,本次轉股的剩餘股份轉讓價款合計約為38.39億元,共分八期支付(具體為第三至第十期),其中第四期股份轉讓價款的約定付款時間為2024年9月30日,約定付款金額為3億元。根據《補充協議》約定,王健林、孫喜雙、一方集團將為剩餘轉讓價款的支付提供擔保。

  永輝超市稱,鑒於大連禦錦未按約定履行付款義務,王健林、孫喜雙、一方集團亦未承擔擔保責任,為維護公司的合法權益,公司向上國仲提起仲裁申請。

  永輝超市的仲裁請求包括:1。裁決第一被申請人立即向申請人支付剩餘股份轉讓價款約36.39億元;2。裁決第一被申請人立即向申請人支付加速到期違約金約2.18億元;3。裁決第一被申請人立即向申請人支付申請人因本案支出的律師費約200.1萬元;4。裁決第一被申請人立即向申請人支付申請人因本案支出的財產保全費45000元及財產保全保險費1783329.41元;5。裁決第二被申請人、第三被申請人、第四被申請人為第一被申請人上述前4項債務承擔連帶保證責任;6。裁決被申請人承擔本案全部仲裁費用。

  經審理,上海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庭的裁決支持了永輝超市提出的仲裁請求,被申請人方應於本裁決生效之日起二十日內履行完畢。本裁決為終局裁決,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綜合九派新聞、天眼查、澎湃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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